創造優先於破壞的意識形態。 (IPSN)
看完YouTube上那部2012年的爛片後,我意識到人類文化目前的價值觀有嚴重偏差。這部YouTube電影毫不掩飾地展現了謀殺和打架的場景,卻對性愛場面進行了審查。這促使我寫下了這篇文章。
*表情包 文化意義訊息單元。本文指的是透過文字、圖像、電影、音樂、雕塑、媒體、言語等方式傳播的訊息。道德觀念建立在迷因之上,而刑法和人類行為又建立在道德觀念之上。迷因的定義見理查道金斯。
國家是由特定的精英階層組成的,他們確保在特定的領土範圍內存在某種社會契約。
人類在審查電影片段方面有著非常奇怪的優先順序:你不能播放性愛鏡頭,卻可以播放謀殺和肢解鏡頭。我們的優先順序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也許這就是出生率的問題所在?
為什麼文化上禁止展示生殖器,卻不禁止展示謀殺?
或許是因為我們被要求依據失敗的道德準則來檢視言論?
表情包中壓抑性本能,卻不會壓抑殺戮慾望?
為什麼國家允許發動造成數百萬人死亡的戰爭,卻禁止即使只有1,000人參加的狂歡派對?
妓女和士兵,誰更壞?誰更好?
從道德角度來看,士兵或許是最好的,而妓女則是最糟糕、最該受譴責的。但如果我們拋開現代道德觀念來看待這一事實,妓女不會做出任何破壞性的事情,而士兵無論進攻還是自衛,都會殺人,也可能被殺,這才是壞事。
基督教教義規定不可殺人,不可姦淫。我們的道德觀,以及後來的刑法,都建立在這些誡命和其他誡命上。但是!自從基督教傳入以來,戰爭並沒有減少,人類的性慾和性能力反而下降了。這是為什麼呢?
這或許是因為宗教在其「觸及範圍」內,也就是事件頻繁且能夠進行管控的領域,往往扮演審查者的角色。宗教開始審查和禁忌各種形式的愛情,但它卻無力發動戰爭和暴力,因為如果中世紀的國王或現代國家的元首認為有必要發動戰爭,他們就不會理會神職人員、上帝或宗教戒律。幾個世紀以來,道德觀念一直以這種方式形成,而現代刑法也正是基於這種道德觀。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很少看到以性為主題的梗圖,而更多看到以破壞為主題的梗圖。
我希望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基督教誡命在最高層不起作用,國家元首可以發動戰爭,而社會並不譴責,社會在表情包中美化戰爭*,宗教只能透過禁止性行為來對抗生育本能。
因此,到了 21 世紀,從道德角度來看,戰爭在社會上變得比性更不禁忌,家庭在電視上觀看戰爭和殺戮的電影,而不是色情片或情色片,也變得正常化了。
藝術、媒體和文學都遵循同樣的原則;人們的意識被塑造,一切都被建構成這樣:軍事主題被頌揚,而愛情和性的主題則被禁忌。
也許正因如此,公園、城市和博物館中以性為主題的雕塑比以戰爭為主題的雕塑少。
或許這種趨勢始於羅馬帝國時期,當時征服的紀念碑不再像古希臘那樣以獻給神靈的紀念碑和建築的形式出現,而是以軍事領袖的雕像和凱旋門的形式出現。例如,在古希臘時期,歌頌戰爭的文化潮流至少與歌頌性的潮流一樣強烈。雙耳陶罐上描繪裸體人物,包括戰士。在古希臘的奧林匹克運動會上,運動員們赤裸裸地比賽,並參與狂歡。當時還有以性為中心的節慶。今天,我們無法想像這些行為的道德性。我們究竟錯在哪裡?
就性與戰爭的態度而言,古希臘與羅馬帝國之間的道德差異,遠大於羅馬帝國與20世紀和21世紀之間的差異。羅馬帝國與現代道德觀念的這種細微差別,源自於現代法律以源自羅馬帝國的基督教價值為基礎。而這些道德觀念又是建立在基督教誡命的曲解上。我指的是對基督教誡命的曲解,而非評判誡命本身的好壞。誡命本身是好的,但教會和社會誤解並曲解了它們,導致其在戰爭問題上傾向於中立態度。
例如,從道德角度來看,為什麼一個想要孩子的女人不能主動接近她心儀的男人,並提出讓他為她人工授精呢?她的目的並非只是為了發生性關係,而是為了讓她擁有一個自己想要撫養的孩子,並且不圖瓜分他的財產。只是因為她喜歡這個男人,想要跟他生個孩子。從道德角度來看,這或許顯得奇怪且難以理解,但本質上來說,如果這個女人能夠獨自撫養孩子,而這個男人也願意為她提供精子,那麼這本身並沒有錯。而且,例如,這位男性人工授精者甚至可以因此獲得報酬。這就是我在本文中試圖描述的這種理念的實際體現。
國家是精英階層,它確保特定領土內社會契約的存在。而作為國家內部的一種社會契約,可以運用「創造優先於破壞的意識形態」(IPSNR)。
但西方有人已經完全或部分地理解了這一理念,並透過LGBT運動將其付諸實踐。或者,這一運動獨立於本文所表達的理念而存在,但與本文的理念不謀而合。
如果一個國家是由一群對社會契約有共同理解的人們所居住的領土,那麼一個民族就是幾代人共享這個社會契約、理解它並認為它是正確的。
當社會契約改變,大多數人不再接受它時,國家就會消失。但有可能一部分人,也就是仍接受這種社會契約的人,會留下來,並試圖重建國家。
人們願意為了一個理念,一個有吸引力的社會契約而戰。
真理是我們所相信的信息。但我們也可能相信與現實不符的訊息,因此我們對真理的理解會改變。人們曾經信仰神靈,向他們獻祭,建造神廟,但如今「神」只是一個概念。
文明世界的主要問題是出生率下降。這或許是所有其他問題的根源。因此,社會道德必須進行重塑以應對這一問題。對文明世界而言,性與生育的觀念必須重新確立其根本地位,而破壞和戰爭的觀念則必須在意識和道德層面成為禁忌。目前,性被視為禁忌,取而代之的是替代性的自慰。兒童照顧資金不足,在社會上也被視為次要事項:孤兒院和由他人撫養兒童被視為不好的事。因此,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可能在於:
1. 人工子宮。
2. 育齡青年性行為增多,隨後生育率上升。因為如果年輕時性行為是禁忌,我們就會沉迷於自慰這種替代品,而不是真正的性愛和生育的渴望。
3. 賣淫合法化,並打破將兒童送入孤兒院的禁忌。這意味著,如果妓女懷孕,她不必墮胎,而是將孩子送到孤兒院。她會因此獲得一筆體面的報酬。將賣淫和非親生父母教養兒童的行為非刑事化。
4. 建立更現代化的孤兒院體系,提升兒童福利事業的社會地位。目前,孤兒院裡的孩子們就像牲畜一樣被圈養,直到他們年滿18歲。
5. 為農村居民創造生活機會。
6.消除育齡者中的性禁忌,並使社會支持13至18歲生育子女的事實。因為那樣的話… 人們陪伴孩子的時間減少了,生活重心也發生了變化,工作取代了建立家庭成為首要任務。此外,從生理角度來看,隨著年齡的增長,性慾也會下降。
我們需要建立這樣的社會結構:13至18歲的年輕父母,如果他們願意,可以戀愛生育,社會不會干涉或譴責他們,反而會支持他們。年輕生育首先是自然且恰當的;過去人們的壽命普遍不長,達不到30歲或40歲。而且,年輕時無需認真考慮教育和工作。其次,大多數年輕人把時間浪費在學校裡,而他們本來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為社會做出貢獻:建立人際關係、享受性愛、生育子女。大多數年輕人根本不需要學習化學、物理和其他科學課程。我們需要減輕孩子們的這種不必要的負擔;我們需要停止強迫他們去做那些毫無意義的事情。我們需要教育那些有意願且有能力學習技能的人。如果孩子沒有天賦,為什麼要把他留到16歲,然後送他去職業學校?反正他在那裡也學不到任何東西,等他工作的時候,他只能邊做邊學,更別提大多數人拿到文憑後,最終從事的都是自己專業以外的工作了。 教育部門運作不暢。那些只夠聰明到能繁衍後代的人,以及那些想繁衍後代的人,應該被給予繁衍後代的機會;那些想學習的人,應該被給予學習的機會,但絕不能強迫他們做任何事!即使過了18歲,如果人們有接受學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意願,也不應關閉他們接受教育的機會之門。社會不應該將這些人視為禁忌,也不該稱他們為愚笨。教育應該是免費的。但是,如果年輕的父母在生下孩子後發現自己無法撫養孩子,那麼他們應該將孩子送到孤兒院。因此,孤兒院的話題不應該成為禁忌,而應該作為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加以發展。
所以,生育率問題並非源自於性,而是源自於21世紀教養孩子因為既定的社會結構而變得不便。如今,年輕人18到22歲前都被浸淫在教育機構中,之後便沒有時間談戀愛或照顧孩子了。 組成家庭完全是生物本能!我們需要確保在孩子年幼時養育他們既簡單又經濟,並且發生在他們渴望生育的生物時期。我建議在社會層面推廣這項理念,而不僅限於個人層面。 並非僅指某一特定年份,而是以100到150年為一個週期。世界觀的形成需要幾個世代的更迭。
我需要前往一些欠發達國家,這些國家生育率較高,且沒有基督教倫理,看看他們如何處理性方面的審查和禁忌。如果他們的社會對性完全沒有禁忌,那麼我的IPSNPR方案就是正確的,可以逐步實施。也就是說,我需要去非洲,那裡生育率很高,看看人們在什麼年齡生育,妓女如何對待她們的孩子,部落裡誰來撫養孩子,以及他們的家庭結構是怎樣的。
例如,有人認為非洲出生率高是因為他們又蠢又窮。不,問題不在於貧窮,而在於生育的便利程度以及孩子對家庭財富感的影響。在非洲,如果你有七個孩子,你吃的都是自己種的或收穫的,所以生完孩子後你不會覺得更窮。但在歐洲,你得靠兩份薪水養活七個孩子。即使父母只生一個孩子,他們的「生活水平感」也會直線下降,儘管這個家庭比在非洲更富裕。生育產業應該讓父母一分錢都不用花。新生兒和養育孩子的成本不應該對父母的「財富感」產生任何影響。
不必要的流血衝突並非什麼新鮮事。但即便如此,我認為社會仍需要開始轉變,從縱容暴力和謀殺轉向創造、愛與繁殖。這個想法看似老生常談,但是…
迷因的數量就增加了。 基於破壞本能(即嗜血本能)的迷因比基於創造本能的迷因更為普遍。換句話說,我們的道德觀是基於教會的禁忌而形成的。教會禁忌性,卻無法禁忌戰爭。迷因由此產生,進而衍生出道德,最終形成法律和行為準則。我在上文中也提到過這一點。
因此,我們現在需要重塑社會中一小部分但更重要群體的道德觀念,然後嘗試以一種新的方式重塑社會大多數人的道德觀念。這可以透過創作基於創造而非破壞原則的迷因來實現。目前基於IPSNPR概念的迷因已經存在,但與基於破壞理念創作的迷因相比,數量寥寥。這種情況需要扭轉。例如,現在有一些描繪男女之美的圖片,但由於我們的道德觀念,觀看這些圖片會讓人感到羞恥。然而,觀看一幅描繪軍事戰鬥的畫作卻不會感到羞恥。色情網站現在只對18歲以上的人開放,但謀殺的影片卻可以公開取得。我們需要改變這種現狀,讓18歲以上人群可以存取謀殺的影片和訊息,而色情內容則不應該受到如此嚴格的限制。
在人文領域所能想到、想像的一切,其實早已被前人發明創造。因此,我們只能重新發現某些事物,賦予那些早已被遺忘的古老事物新的地位。所以,人文主義者在做出某種所謂的發現之後,不應驕傲自滿,而應冷靜地宣稱,他們再次發現了某種在幾百甚至幾千年前就已奏效卻被遺忘的事物。如果我們認為社會運作中的某些東西已經過時,那麼這種所謂的「舊事物」就必須被移除,並被某種所謂的「新事物」所取代——而實際上,這所謂的「新事物」不過是某種早已被遺忘的古老事物。我希望讀者能夠接受這個論點。
不再白白浪費生命的想法並不新鮮,因此,我認為,社會需要開始從暴力和謀殺的軌道重建到創造、愛和繁衍的軌道上。
IPSNPR的意識形態也適用於美國希望俄羅斯實現的目標——停止自詡為權力中心,不再領導世界卻一事無成,而是融入全球體系,並致力於創造而非競爭和戰爭。此外, IPSNPR的意識形態即使在其他文明國家也能得到支持,因為社會中普遍存在的性禁忌和對暴力的漠視態度,都令所有人深受其害。
如果這種意識形態得以實施,那麼在人類正面臨滅絕的世界各地,政客們將在未來兩百年甚至更長時間裡有事可做。他們可以建立一個並非基於毀滅和建立帝國的慾望,而是基於繁衍和創造慾望的社會。他們可以透過逐步消除暴力和擴張的禁忌,並強化性文化的重要性來實現這一目標。
我將在下文中從實際角度提出一些建議。但這絕不是推倒重來,用新的東西取而代之,也絕不是建造妓院,放縱淫亂。這些做法以前都嘗試過了,結果都一無是處。我們需要將IPSNPR的意識形態融入現有的社會體系中,或許可以藉鏡一種改革後的或新創立的宗教,然後發展出一套更完善的道德準則,甚至可以透過改進立法來實現。然而,我們必須採取建設性而非侵略性的方式——這才是關鍵所在。你不能用老方法引入新的意識形態,因為那隻會導致謊言和概念的替換。
但如果我們現在提出的一切都發生在很久以前,那麼我們就需要回顧過去。或許,類似我目前提出的規模的變革,在18世紀彼得大帝統治下的俄羅斯就已經發生過。當時,科學、藝術、裸體雕塑和圖像被允許並引入一個相對於世界其他地區停滯不前、道德淪喪的社會。他們開始透過打破宗教社會中禁忌性行為、對暴力持中立態度的舊道德觀念來重建自身,並開始適應具有時代潮流的新社會。這使得他們從一個落後的國家躍升為一個強大帝國的中心。我相信, IPSNRI原則的實施可以為文明帶來類似的改變。
比如說,你身邊或社區裡有多少以創造和愛為主題的梗圖?我想應該不多。現在,數數那些以毀滅為主題的梗圖有多少。這些梗圖宣傳的是一些無意識中被灌輸的價值觀,而這些價值觀正是道德的基石。因此,即使到了21世紀,我們的道德觀仍然允許我們像過去黑暗時代那樣行事:我們對暴力和戰爭持中立態度,同時又迴避創造和性,壓抑我們的生育本能。這個問題如此根深蒂固,以至於社會甚至沒有意識到,我們的大腦是在一種對暴力持中立態度的文化中形成的,並將這種主題複製到我們周圍的梗圖中。
但地球上存在著一些力量,它們或許是無意識地,或者更可能是自覺地(除了少數精英之外),也看到了這個問題,並決定著手解決,將與IPSNPR(國際社會民族團結與平等)理念相呼應的思想引入社會。這些人很可能來自美國民主黨,他們致力於推廣LGBT族群。顯然,在我之前,也有人萌生了建立一個不以暴力而是以創造力為基礎的社會的想法,並開始沿著這條道路重建地球。然而,在整個文明世界,甚至在美國,LGBT運動都面臨被接受的阻力。因為這其實是對舊道德的瓦解,其目的是用新的道德取代。而LGBT運動本身也正處於發展危機之中。
當電視觀眾開始接受對暴力和謀殺的審查,而不是對任何形式的性內容進行審查時,IPSN(獨立性與社會網絡)的趨勢才會真正到來。現在,我們認為一家人一起看一部主角大開殺戒的戰爭片很正常,但和家人一起看情色片卻被認為是不道德的。我們甚至因為道德偏見而無法討論青春期,卻可以建議兒子在學校裡反抗霸凌者。
目前,從宣傳角度來看,雕塑中的士兵主要代表的是保護者而非殺戮者,而妓女則被視為污穢不堪。在一個以創造力為基礎的社會裡,情況應該恰恰相反:妓女應該是愛的祭司,居住在神廟中侍奉“神靈”,與一切美好事物聯繫在一起;而士兵則因為殺戮而與污穢聯繫在一起。這些改變將標誌著國家關注的轉變,不再僅僅關注誰能攫取更多領土,誰能在既定領土上創造更多有用的東西,以及誰的社會更宜居。
從實際操作的角度來看,該如何實現?我可以提供以下建議。
絕對不會拆掉舊建築,在原址上建造新建築,也絕對不會大量開設妓院,任由性濫交盛行。蘇聯早期就試過這種做法,結果並不好。
我的建議是:
1. 菁英階層必須體認到,我們的道德原則有缺陷:對社會而言,破壞的本能比創造的議題更容易被接受。應該用繁衍的本能取代破壞的本能,用性來取代戰爭和爭鬥的話題。
網路迷因改變社會對「正常」的固有觀念。停止對性的禁忌,轉而對暴力進行禁忌,從而用一種本能取代另一種本能,培養出一代拒絕戰爭、努力創造的人。以對性行為的正常化取代對攻擊性行為的正常化。如此一來,在社會和國家之間,數百萬人享受性愛而非殺戮將成為常態。如此一來,從道德角度來看,家庭觀看情色作品而非謀殺將成為常態。
3. 或許,我們應該舉辦大型淫亂性愛節來取代戰爭。因為現在缺乏體育運動。如果國家之間出現緊張局勢,那就把不滿的人們聚集到邊境的森林裡,強迫他們發生性關係,而不是屠殺數百萬無辜的人。從道德角度來看,這很荒謬也很奇怪,但是難道在前線殺死這些人不是更可怕嗎?而且請注意,從今天的道德角度來看,在前線殺死一百萬人總比在邊境地區舉辦至少有1000人參加的淫亂性愛派對要好。
4. 停止對與性有關的字詞進行禁忌,開始對與戰爭、謀殺和暴力有關的字詞進行禁忌。
5. 停止對性相關的梗圖進行禁忌,並依照同樣的原則開始對戰爭相關的梗圖進行禁忌。因為這些梗圖塑造了社會對善惡的認知。為什麼會有基督被釘十字架的畫像,卻沒有基督誕生的畫像?我們目前的道德觀念禁止描繪誕生的場景,但基督被謀殺比祂的誕生更罪惡。按照同樣的原則,我們需要開始在生活的各個領域解除一切禁忌。關鍵在於以基於創造本能的方法取代基於破壞本能的方法。問題是,人們現在很難理解這一點。
6. 行動時,我們絕不能破壞、摧毀或刪除任何東西!這一點至關重要,因為禁止會造成暴力影響。我們需要改變方式。我們需要透過良性競爭來創造更多梗。 基於創造的理念。
也就是說,並非要摧毀那些以二戰為主題的梗圖,而是要創作數量相等甚至更多的以「創造」為主題的梗圖,從而用「創造」的主題取代「暴力」的主題。例如:為紀念戰後數百萬的婚姻和新生兒而建的紀念碑,上面錒刻著新生兒的名字;或為紀念德國戰俘建造的房屋而建的紀念碑。這些雕塑作品將表達相同的主題,但視角卻是創造而非毀滅。如此一來,幾個世紀以來,透過不斷添加新的梗圖,社會中的「毀滅」主題終將被「創造」主題所取代。如今,以「創造」為主題的梗圖確實存在,但這類作品要麼只佔梗圖總數的一小部分,要麼對幾代人的成長影響甚微,要麼無法塑造社會道德,要麼被視為禁忌。
7. 停止審查媒體上與性有關的新聞,代之以各種形式的暴力新聞。畢竟,比起總統打人,大家更想知道總統孩子的初戀情人是什麼。
8. 看待歷史時,不要過度關注“胡蘿蔔加大棒”,而應該多關注“大棒”。因為領土既不能靠武力奪取,也不能靠武力守住。其中必然存在一些正面的方面,而宣傳和歷史神話正是建立在這些正面的面向之上的。
莫斯科渴望擁有千年歷史,客觀上這並不存在。但人們或許可以嘗試透過解讀征服事實來建構這種歷史,例如,不僅伊凡雷帝屠殺了整個諾夫哥羅德,而且在吞併之後,經濟開始快速增長(我這裡指的是比喻意義上的增長),出生率上升,並且諾夫哥羅德在一百年內未受戰火侵擾。因此,應該為伊凡雷帝之後諾夫哥羅德的和平以及大量教堂的興起樹立紀念碑。再舉一個例子:二戰期間,蘇聯有三千萬人喪生,但隨後,例如,太空旅行得以實現,在整個進步的世界,八小時工作製成為常態。換句話說,在二戰的背景下,應該為航太事業和八小時工作制樹立紀念碑,而不僅僅是為那三千萬死難者。
例如,這最終可能導致這樣的局面:男人們在拳擊館里切磋之後互相探望,療傷,而沒有人覺得這有什麼奇怪或不妥。這就是這種新社會結構的革命性本質及其吸引力所在。如何重組它,以及這些變化會以多快的速度發生,我不得而知,但作為一種國家意識形態,它必將奏效。
9. 國家必須確保迷因不會消失,性主題被摒棄,而這種本能取代破壞本能。任何與破壞、戰爭和暴力相關的事物都應被視為禁忌,正如性曾經是禁忌一樣。或者,國家必須確保迷因中的暴力主題得以保留,至少性話題不再是禁忌。如此一來,人類道德和行為中的暴力本能將被繁衍本能所取代,而迷因中的暴力本能也將被繁衍本能所取代。然後,隨著時間的推移,基於創造主題的迷因數量將超過基於破壞主題的迷因。道德將被重構,隨後,刑法和人類行為也將隨之改變。其本質在於,國家要將社會道德從縱容破壞本能轉變為縱容繁衍本能。
10. 提出你對社會發展的看法,反對 LGBT 運動的理念。
目前,社會立法和道德觀念是基於這樣的論點:暴力是可以接受的,而性問題是不可接受的。
電影審查制度中可見一斑。 YouTube 、電影和媒體上都會對裸露和性愛場景進行模糊處理,但毆打和謀殺等暴力場面卻不會。戰爭主題的表情包很多,而性主題的表情包則相對較少。
也許正是因為在我們的文化中,關於謀殺的梗圖禁忌較少,而關於性的梗圖禁忌較多,所以出生率下降了,但戰爭的數量並沒有減少。
在歐洲文明出現之前,談論這些毫無意義;但之後,在古希臘藝術中,性主題無所不在,這已成為一種常態。有裸體男女的雕像,有狄俄尼索斯節,有奧林匹克運動會──一切都顯得合理。然而,隨著基督教的傳入,這一切都變成了禁忌。
但為基督教辯護的是,值得注意的是,活人獻祭也曾被視為禁忌,但這並不能改變其本質:基督教開始壓制生育本能,開始介入人類活動。而且,幹預人類活動的並非只有基督教,其他宗教也是如此。基督教也開始壓制社會暴力,但宗教缺乏權威和「影響力」來規範國家間的關係,戰爭依然持續。兩千年後,人們發現宗教透過既定的道德規範來壓制性慾。社會暴力幾乎消失殆盡,但國家間的戰爭並未停止。關於戰爭的梗圖層出不窮,而關於性的梗圖則逐漸減少。
但是,如果我們用關於性的模因取代關於戰爭的模因,我們就可以改變道德觀,從“掠奪性”轉變為“草食性” ,從而改變法律和人們的行為,或許還能改變民主社會中國家之間的關係。
如今,從道德角度來看,電影製作人更容易接受以謀殺為主題來建構電影,而不是以性為主題。國家透過立法限制以性為主題的電影的推廣,卻不限制以暴力為主題的電影的推廣。為什麼會這樣呢?暴力明明比性更糟糕。國家幹預立法,但立法是基於道德倫理,而道德倫理又基於基督教。因此,問題在於立法,而在民主社會中,只有改變道德才能改變立法。道德只能透過改變宗教來改變,但這並不現實;宗教是經院哲學式的,所以剩下的唯一方法就是改變圍繞人們的觀念。為了防止人類因爭奪「克里米亞」或「巴勒斯坦」而爆發核戰而毀滅,必須將宗教置於次要地位,並大力推進LGBT議程。要改變社會的道德觀,使其摒棄暴力,擁抱性。民主社會不會贊同戰爭和核災。
這或許就是西方世界進步人士透過LGBT權利來推廣性自由理念的原因。但世界尚未做好迎接這場變革的準備,由於自身發展不足,無法接受這項理念,反而對這種創新抱持敵意。正如拿破崙及其軍隊將自由、平等、博愛的理念與資產階級理想帶到東方一樣,如今,進步的西方正帶著LGBT理念在第三次世界大戰期間向東推進。我們實在不明白他們想要從我們這裡得到什麼,所以我們才會抵制。
但如果我們開始提倡性而非暴力,審查暴力而非性,那麼或許性行為和生育就會增加,暴力和謀殺就會減少,包括戰爭期間的暴力和謀殺。人口將會增多,這些人將有能力繁衍到其他星球。
社會對性崇拜的壓制可以從雕塑的發展歷程看出,從古希臘到羅馬,再到中世紀、近代早期和現代。雕塑作為藝術品,其性意味逐漸淡化,而更具軍事色彩,且人物形像也更加衣著完整。從裸體男性雕塑到衣著完整、更具軍事色彩的雕塑,我認為這種趨勢的轉變始於羅馬帝國時期,當時雕塑開始被賦予衣著和軍事色彩,而基督教也正是在這一時期首次成為國教。順便一提,舊石器時代的維納斯雕像基本上是裸體的,但其性特徵卻十分鮮明。
網路迷因中,暴力幾乎不是什麼禁忌,它無所不在,從電腦遊戲到流行文化、音樂、電影、新聞,從兒童玩具槍到成年人強制兵役,再到國家發動戰爭和壟斷暴力的能力,無不反映暴力的存在。但是,為什麼國家不能也壟斷性或生育權呢?至少為了平等,作為一種制衡手段。
當國家壟斷生育權後,賣淫便合法且合乎道德──只要組織得當,就無可厚非。使用人工子宮生育以及整個LGBT群體的變性運動都將受到監管。畢竟,如果國家已經擁有戰爭和殺戮的權利,那麼也應該擁有恢復人口的權利,因此也應該擁有決定性和生育方式及對象的權利。 讓國家有權控制生育。否則,我們將滅絕。
如果我們按照不同的路線重組社會,或許就能消除戰爭的可能性,達到人道主義的新高度。也就是說,國家不僅要壟斷暴力,還要壟斷生育(或者說,國家有權利介入性行為和生育問題)。
雙方現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代表:一方壟斷了武力的使用,另一方則壟斷了對婚姻的干預。在性方面,國家禁止的遠比允許的多。從本質上講,這種情況就像聖經裡的情節。但是,如果人造子宮存在,那麼,例如,為什麼同性戀者不能結婚?為什麼國家不能確保這樣的伴侶之間分割財產? !
同性戀的評論與其說是玩笑,不如說是玩笑,但其中也包含一些真理。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是,當社會走向衰亡(出生率下降)時,國家為何不能強製女性生育?國家又何時才能強制男性在戰爭中犧牲?這本應是性別平等的體現。然而,這又怎能算是真正的平等呢?憲法應該規定,如果男性被強制要求服役至30歲,並可能在戰爭中犧牲,那麼女性也被強制要求在30歲之前生育,並且一生中至少生育三個孩子。如此一來,她才能與那些為國家服役或願意為國家犧牲的男性享有同等的待遇。所以,女權主義者們,這真是個好消息。
謀殺罪的懲罰不應是監禁,而應是罪犯參與了新生命的誕生或撫養。換句話說,一個新生命的誕生和撫養是由兇手承擔的。也就是說,兇手透過自己的勞動,支付了新生命的誕生和扶養費用。他們為新生命的誕生和成長買單,而不是用公共資金待在監獄裡。
也就是說,這一切都源自於改變一個基本設定:社會中必須存在審查制度。 是暴力相關的梗圖,而不是性和生育相關的梗圖。我們目前審查的性相關梗圖更多,而暴力相關梗圖審查得更少,但反過來對社會更有利。
目前,社會人權存在嚴重失衡。國家可以強迫男性死亡,卻不能強迫女性生育。這並非平等權利;女性必須生育以維持人口,尤其是在戰後時期,因為那時有些男性已經陣亡。例如,女性在27歲前必須生育兩個孩子,否則她無法享有與服過兵役的男性同等的權利。
但假設一位女性不想生育和撫養孩子,那麼她可以在孩子出生後將其送往孤兒院撫養,這會增加整個教育體系的改進需求。或者,這位女性可以付費請另一位女性生育和撫養孩子,而孩子將被計入付款女性的帳戶。又或者,這位女性可以付費使用人工受孕技術生育孩子,然後將孩子送往孤兒院撫養。
因此,教育這一領域至關重要,但資金投入不足,且仍處於起步階段。我們需要真正能夠關愛孩子的幼兒園,這樣,即使父母不願或無力撫養孩子,也不必為此擔憂。國家可以透過幼兒園、中小學、學院和大學來實現這一目標,從而減輕生育和養育子女的負擔。此外,兒童也應從13歲起享有工作權。
也就是說,國家不僅應該擁有使用暴力(即殺戮、處決和懲罰公民)的權利,還應該擁有生育的權利;國家應該擁有強制新生命誕生的權利。國家擁有這項權利的基礎是男女平等。也就是說,男性是社會的保護者,國家可以派他去送死。女性生育子女,這是她的職責,因此,如果社會需要,國家也應該擁有強製女性生育的權力。也就是說,應該通過這樣的法律。國家應該擁有這項權利。此外,還應該制定一項標準,例如,只有服過兵役的男性和生育過的女性才能參加選舉。也就是說,對國家負有責任的人的權利應該比對國家不負有責任的人的權利有更廣泛的保障。但是,如果女性服過兵役,她可能擁有不生育的權利;因此,如果一個男人生育並撫養子女,他或許有權在戰爭中免於一死。當人工子宮技術成熟後,這才是公平的。或者,一個男人可能既不親自生育也不親自撫養孩子,而是僱用他人生育和撫養,以此牟利。人工子宮技術將深刻改變社會。有了它,家庭不僅可以由一男一女組成,也可以由同性組成。
但國家不能在和平時期強迫成千上萬人因人口過剩而死亡。因此,需要一些規範和界線來約束女性生育。例如,當某一年齡層女性的生育率低於正常水平時,如果國家需要補充人口,就應該適用該正常水平。例如,如果25-30歲女性的出生死亡率為3.0,而國家不需要更多人口,那麼強迫這一代女性生育是非法的。但如果這一代女性的出生死亡率為1.0,那麼國家可以強迫這一代女性生育。但沒有必要強迫她們充當生育機器而懷孕;這些女性可以付費在人工子宮中生育孩子。
或者,如果國家預見未來將無法養活一定數量的人口,那麼國家可以限制生育係數為 3.0 的婦女的生育權。
但是,隨著國家對生育的壟斷出現,國家獲得了乾預生育率的權利,這需要對家庭模式進行重組。
我們可以引入一種新的規範,即一個家庭可以由一個人透過人工子宮生育並撫養孩子組成。或者,例如,一個家庭可以由同性伴侶撫養幾個非親生的孩子組成。也就是說,不是收養家庭,而是單純的家庭。重要的是,這些人透過人工子宮或代孕支付了生育費用,並撫養了孩子。這樣一來,父母就不是生育者,而是養育者。這樣,我們就能在不給不想生育和撫養孩子的人施加壓力的情況下提高生育率。
在網路迷因中,要平衡性與暴力之間的禁忌。或者反過來:將暴力話題設為禁忌,而將性話題設為公開話題。
社會對暴力合法性和性行為非法性有偏見。這兩種本能都根植於社會,無法根除,並將永遠存在於社會之中。然而,如今性在網路迷因中被視為禁忌,被描繪成地下文化,而暴力在各個層面都被允許,成為主流。誠然,人們會發生性行為,也會互相殘殺,但審查制度和道德觀的結構使得妓女自慰成為一種恥辱,一種應受懲罰的行為,一種受到社會譴責的行為。然而,當警察用警棍擊打他人頭部,並在媒體上播出時,這被視為正常和自然的。但在大多數情況下,自慰對人造成的傷害遠小於用警棍擊打頭部。然而,我們的社會結構卻允許國家用警棍擊打他人,卻不允許妓女合法地為他人自慰。然後她要么入獄,要么受到社會譴責,要么繳納罰款。
或許,生育率問題的根源在於道德標準與當前社會發展程度之間的不匹配。現行的道德標準以基督教倫理為基礎,以基督教的誡命為依據,這些誡命向社會傳達的禁忌是性而非暴力。
在宗教是社會重要結構並塑造人類道德品格的時代,戰爭問題卻未被視為重要或被規範。戒律中並未譴責戰士,甚至還組織了十字軍東徵。據說,並沒有任何戒律規定發動戰爭就會下地獄。雖然有不殺生的規範,但卻沒有禁止發動戰爭、禁止在電視上播放暴力內容、禁止拍攝將暴力描繪成正面現象的電影的規範。因此,道德發展落後於社會發展,亟需引進新的意識形態來改變這種狀況。本文正是試圖提出這樣的觀點。在21世紀,我們需要重新審視社會暴力的現狀,調整道德觀念,並開始對網路迷因中的暴力話題進行審查,其力度甚至超過了對性話題的審查,因為人口出生率正在下降。
以下是我關於IPSN主題的人工智慧問題:
我的問題:
為什麼演藝明星會被迫發表支持或譴責戰爭的政治聲明,而社會卻譴責他們在作品中展現性感形象和性主題?為什麼會這樣,但事實恰恰相反?
為什麼社會對暴力如此寬容,並在文化、媒體和娛樂中助長暴力,而性卻是禁忌話題?
今天看電影的時候我注意到一件事:電影裡性愛場面被刪減了,但謀殺和血腥場面卻沒有。為什麼我們的社會會這樣區分輕重緩急?還是你認為這種區分的依據是什麼?
GPT-4o Mini :
審查制度的優先順序往往反映了一個社會的文化、社會和歷史背景。在大多數文化中,性和性行為被視為較私密和個人化的話題,更容易引發強烈的情緒反應。而謀殺和暴力通常被視為敘事的一部分,可以從動作或戲劇的角度來解讀。
此外,社會可能將暴力視為人們面臨的現實的一部分,因此對暴力的描繪不如對性愛場景的描繪那麼令人震驚。這也與道德倫理的差異有關,因為性主題往往受到嚴格的規範和禁忌的約束。
歸根結底,這些優先事項可能與保護某些價值觀和規範的努力有關,也可能與社會如何看待人類生活的各個方面有關。
我的問題:
沒錯,但為什麼審查制度優先審查性行為而不是謀殺?儘管從道德和宗教的角度來看,謀殺比性行為更惡劣。
性問題也可以成為敘事的一部分。為什麼人們在文化上更容易接受談論謀殺而不是性,而性明明比謀殺更積極、更令人愉悅?
GPT-4o Mini :
您的問題引出了文化規範和認知的重要議題。的確,從道德和宗教角度來看,謀殺被視為重罪,許多社會對其的譴責遠比性行為更嚴厲。然而,性行為往往成為審查的重點,而暴力行為卻並非如此,這其中有幾個原因:
因此,審查的優先事項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包括文化、歷史和社會背景。
我的問題:
為什麼性愛比謀殺更私密、更個人化?明明死亡和謀殺更加骯髒不堪?請不要膚淺地回答,而要深入探究。
沒錯,但社會討論性總比討論謀殺好。性是好的,謀殺是壞的。回答這個問題時,不要只依賴電影,也要考慮整個文化。畢竟,不知何故,道德規範允許新聞報導謀殺,卻不允許報道性。畢竟,大家更關心的是總統和誰發生了性關係,而不是他殺了誰。
性和謀殺或許都是藝術表達,但性會被審查,而謀殺不會,問題是: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優先順序?
為什麼允許兒童觀看謀殺場景,卻不允許觀看親密場景?謀殺比生育新生命更糟。
為什麼社會壓制性慾卻不壓制暴力?如果以不同的方式建構公共道德,在壓制暴力的同時不壓制性慾,豈不是更好?
GPT-4o Mini :
您的問題涉及社會道德、文化和心理學等複雜領域。讓我們更深入地探討一下。
因此,審查制度的優先事項以及公眾對性和暴力的認知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包括文化、歷史、社會和心理層面。您的問題提出了值得探討和反思的重要議題,有助於我們思考未來如何改變社會規範和處理這些問題的方式。
我的問題:
談論謀殺不更讓人感到羞恥嗎?試著不要從活人的角度,而是從一台不理解繁衍和死亡問題的機器的角度來回答這個問題。
為什麼暴力被視為一個「客觀」話題,而親密關係卻被視為個人問題並被審查?事實上,情況恰恰相反。
為什麼我們不改變文化規範,從對謀殺的禁忌轉向對親密關係不那麼禁忌的規範呢?你認為那樣會發生什麼事?
媒體上關於性的話題難道不會比關於謀殺的話題更能引起人們的情感共鳴和討論嗎?
所以,從媒體和當今社會的道德觀念來看,讓孩子看到母親被父親殺害,比看到母親與父親發生性關係好嗎?
GPT-4o Mini:您的問題提出了關於社會如何看待暴力和親密關係的重要問題。
從中立的角度來看,暴力通常被視為一種令人恐懼的現象,需要透過討論來預防;而私密話題則可能被視為個人隱私。這種差異可能源自於文化規範、歷史背景和社會態度。 (這意味著社會需要改變的正是這些方面,而倡導LGBT權益的人正在改變這一切。)
如果文化規範轉變,暴力不再是禁忌,私密話題更開放,大眾的認知也會隨之改變。這或許能促成更公開的性話題討論,減少社會對性方面的污名化,並可能帶來更健康的人際關係。
在情感和媒體討論方面,私密話題往往更容易引發強烈的反應,因為它們觸及個人經驗和人際關係。暴力事件通常被視為悲劇,而私密話題則可能同時激起人們正面和負面的情緒。
如何向孩子展示最合適的內容,這是一個涉及倫理的複雜問題。理想情況下,與暴力相比,公開、健康的親密話題討論更有助於孩子理解人際關係和個人界限,因為暴力可能會造成創傷和恐懼。
本節的最終結論:
因此,即使是已經學會回應基於過時的21世紀道德觀而撰寫的文本的人工智慧,也不會認為社會將謀殺視為正常現象而將性視為禁忌有什麼問題。由此,人工智慧證實了我的論點,即自基督教傳入以來,至少在21世紀以前,指導社會的道德原則都是錯的。為了提高出生率,為了讓所有人都能和平共處,社會需要改變社會規範和禁忌。我們需要將譴責「性」相關內容的觀念轉變為譴責「暴力」相關內容的觀念。
我的問題:
聖經中關於性與親密關係的禁忌誡命比關於謀殺的禁忌誡命更多嗎?數一數就知道了。
DeepSeek-V3
事實上,《聖經》中規範性行為的誡命比直接禁止謀殺的誡命還要多。以下是主要經文的大致分類:
禁止殺戮
總計:約3-5 項直接禁令。
禁止性關係
總計:約15-20 項不同的禁令(包括在不同書籍中的重複禁令)。
結論:聖經中提及性禁忌的次數遠多於禁止謀殺的次數。這是因為古代社會的性道德受到嚴格規範,以維護家庭和氏族結構、民族純潔性和宗教認同。另一方面,謀殺雖然受到絕對譴責,但缺乏具體規定(自衛、戰爭和合法處決的情況除外)。
我的問題:
聖經中關於性與親密關係的禁忌誡命比關於謀殺的禁忌誡命更多嗎?數一數就知道了。
DeepSeek-V3
實際上,《聖經》在性道德方麵包含的具體禁令和規定,比直接禁止謀殺的規定要多得多。
1. 禁止殺生(3-5條主要誡命)
總計:提及 5-7 次。
2. 禁止性關係(15-20+ 條法律)
全部的: 20多項直接和間接禁令。
結論:
✅《聖經》中關於性禁忌的誡命數量是禁止謀殺的
三到五倍。 ✅謀殺受到嚴厲譴責,但其詳細程度不及性倫理。 ✅這是因為在古代社會,婚姻、血統純正和宗教信仰都受到嚴格的規範。
如果你需要更精確的數字,你可以建立一個包含詩句數量的完整表格,但總體趨勢是顯而易見的。
我的問題:
如果我們把有關性和任何親密關係的誡命與禁止任何形式暴力的誡命比較,哪一條誡命會佔上風?是禁止愛的誡命,還是禁止暴力的誡命?
DeepSeek-V3
比較聖經中關於性/親密關係和暴力的誡命
不僅考慮謀殺,還考慮任何暴力行為(戰爭、奴役、體罰、壓迫),那麼情況就改變了。
1. 性與親密行為的禁令(20多誡)
(參見前文:通姦、同性戀、亂倫、婚前性行為等。)
2. 禁止暴力(25條以上的誡命)
3. 暴力行為的許可或規範(特別是在舊約聖經中)
結論:
✅如果只計算禁令,聖經中禁止暴力的誡命(25以上)比禁止性的誡命(20條以上)
更多。 ✅但如果將允許的暴力行為(戰爭、奴役、處決)也計算在內,聖經在性方面則更為嚴格,因為它幾乎沒有例外(婚姻除外)。 ✅
新約聖經的重點有所不同:它更強烈地譴責暴力(「被人打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但對性道德的要求仍然很嚴格。
最終答案:
我向另一個人工智慧提出的問題:
聖經中關於性與親密關係的禁忌誡命比關於謀殺的禁忌誡命更多嗎?數一數就知道了。
問題的答案
聖經中直接禁止謀殺(指非法奪取生命)的誡命遠少於規範性行為和親密關係的誡命。然而,就篇幅和細節而言,有關性行為的規定卻遠比謀殺多得多。
禁止殺人的誡命在十誡中得到了清晰而根本的闡述:「不可殺人」(出 20:13,申命記 5:17)。這條誡命是律法的基石。其他經文譴責特定形式的謀殺(例如僱用殺人或過失殺人),但基本準則只有一個。
性與親密關係的規範體現在一套涵蓋諸多面向的龐大律法體系中。 《利未記》第18章和第20章專門禁止亂倫、通姦、與近親發生性關係、同性戀行為、獸姦。通姦在十誡中也被禁止(「不可姦淫」)。與婚姻關係相關的禮儀不潔(《利未記》第15章)和月經都有詳細的規定。婚姻、離婚和貞潔的規則也都有明確的界定。
如果我們逐一計算「條款」(即經文),那麼與性行為相關的禁令就有幾十條之多,而直接禁止謀殺的禁令在正典文本中也反覆出現。這反映了古代立法者需要建立一個神聖的社群,並在婚姻、血統純潔和禮儀聖潔等領域劃定明確的界限,而這需要更詳細的規定。因此,聖經中關於性禁忌的規定既多又詳盡。
我的問題:
如果我們把有關性和任何親密關係的誡命與禁止任何形式暴力的誡命比較,哪一條誡命會佔上風?是禁止愛的誡命,還是禁止暴力的誡命?
問題的答案:
將規範性行為和親密關係的聖經文本與譴責暴力(包括謀殺、壓迫和殘忍)的文本進行比較,會發現有關性的誡命更多。
規範親密關係的法律集中在清晰詳盡的法典中(例如,《利未記》18:20),列出了數十項具體禁令:亂倫、通姦、同性戀行為、獸交以及經期性行為。這構成了一套龐大的規範體系,旨在維護家庭和氏族結構、禮儀純潔以及社群的社會秩序。
禁止暴力固然至關重要(例如「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但其表達往往較為籠統且根本。聖經,尤其是在先知書和詩篇中,經常譴責社會不公、對寡婦和孤兒的壓迫以及殘忍行為。然而,這些譴責通常並非以列舉具體禁令—— 「誡命」——的形式出現,而是以道德譴責和對正義的呼籲的形式呈現。因此,雖然像「不可這樣做」這樣嚴格的法律條文更為常見,但性禁忌卻更為繁多。
值得注意的是,聖經倫理並非將「禁止愛」與「禁止暴力」對立。它旨在規範人類的情感,引導它們走向能夠鞏固社群(透過婚姻)的道路,同時限制那些威脅人類生命和尊嚴的破壞性力量。只不過,在古代以色列的文化和宗教背景下,前者需要更細緻的文字描述。
本節的最終結論:
根據不同的統計方法,規範性的誡命實際上比直接謀殺的誡命要多。這就是為什麼現代法律是基於基督教教義制定的道德準則,而這些教義已經開始落後於社會發展。無論如何,《聖經》並沒有規範與表情包的創作*以及透過人工子宮生育子女相關的問題。這解釋了21世紀基於不完全的法律而產生的文化失衡。電影會審查性愛場面,但不會審查謀殺場面。因此,社會缺乏這種道德規範,導致了描繪謀殺而非性的表情包的出現。
我的問題:
為什麼LGBT運動在歐洲越來越受歡迎?究竟是什麼理念促使人們對這項事業投入如此之多的資源?
人工智慧回應:
意識形態、經濟和政治因素共同推動的。讓我們來探討一下這趨勢背後的關鍵原因和動機。
1. 意識形態動機:人權與寬容
2. 經濟利益
A) 企業與“粉紅經濟”
B) 非政府組織的融資
3. 政治目標:社會治理
A)傳統結構的削弱
B) 轉移視線和軟實力
4. 人口控制
一些陰謀論(但證據間接)將LGBT群體的發展與以下因素連結起來:
結論:為什麼要投資這個專案?
真正的目標不僅僅是“平等權利”,而是將社會轉變為對國家和企業結構擁有更大控制權和依賴的社會。
另一個人工智慧的問題:
為什麼LGBT運動在歐洲越來越受歡迎?究竟是什麼理念促使人們對這項事業投入如此之多的資源?
人工智慧回應:
歐洲LGBT運動的普及是幾個長期進程複雜相互作用的結果。
1. 價值觀的演變。戰後歐洲建立在人權、個人尊嚴和非歧視的理念上。這為女權主義的發展和爭取公民權利的鬥爭鋪平了道路,而性少數群體權利運動則是其合乎邏輯的延續。反歧視成為歐盟的關鍵原則。
2. 民主與公民社會。在開放社會中,任何要求平等權利的群體都有機會進行自我組織。 LGBT群體有效地利用了民主的工具:遊說、媒體宣傳和訴訟。
3. 經濟原因。對企業和政府而言,包容性是一種競爭優勢。它能夠吸引人才,提高消費者忠誠度,並塑造一個現代化、進步的國家形象,這有利於旅遊業和投資。 LGBT權利的支持通常與較高的人均GDP呈正相關。
4. 地緣政治與軟實力。促進LGBT權利已成為歐洲認同的一部分,與「傳統主義」專制政體形成鮮明對比。它是軟實力和價值觀外交的工具。
資金來源有多種:
國家和超國家撥款(歐盟打擊歧視、支持民主的計畫)。
私人基金會和企業將此視為企業社會責任和行銷的一部分。
來自社區本身及其盟友的捐款。
因此,這不是單一的“陰謀”,而是開放社會中價值演變、經濟可行性和政治策略的融合。
本節的最終結論:
也就是說,LGBT運動已經是社會發展中既定的因素和趨勢,忽視它是不明智的。
我的問題:
代孕技術距離現代社會還有多遠?何時才能在人造子宮裡生育孩子?
DeepSeek-V3
代孕已深深融入現代社會,但其規模和技術仍在不斷發展中。至於「人工子宮」(完全人工妊娠),這目前仍處於未來設想階段,但科技正朝著這個方向發展。
✅ 實際上有售(但並非所有地方都合法):
限制:
雖然這是一項未來技術,但相關研究正在積極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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